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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一线城市全面解禁路边摊 燃起烟火气息 提振消费信心

2023-05-12 15:41   浏览量:18865   来源:中国食品报

  为恢复和提振消费,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支持“地摊经济”的队伍。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和甘肃兰州等城市相继出台地方规定,对路边摊、外摆等经营模式予以规范。网友表示:“大城市不但有高楼大厦,还有路边摊,这才是城市的烟火气!”业内人士表示,重启路边摊,并不意味着“摆摊”的低层次回归,而是对新经济形态融入城市肌理的探索和尝试,有望带来促推消费、提振经济、满足需求发展的良好效应。

  多地放宽路边摊限制

  路边摊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增收问题,也让城市充满烟火气。但因为存在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路边摊一度被取缔。事实上,路边摊是禁还是开这一话题已是老生常谈。实行“一刀切”、全面禁止的城市不在少数,而开放路边摊、发展“地摊经济”的呼声也从未停止。近年来,多地渐渐放宽了对路边摊的限制。

  日前,深圳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于9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5章72条,增加和细化了市容管理具体规定。在原“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以兼顾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体市容美观有序,留住城市“烟火气”。条例还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点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条例改变了对超门窗摆卖经营“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这也为店家外摆开了一道“口子”。条例授权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另外制定外摆相关规范。

  放松对路边摊的管制的不只有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也已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今年1月,北京发布的《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由城市管理委牵头,商务局配合,“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制定的管理规则更多是鼓励自有用地的企业,开展特色经营活动,也就是外摆,这与人们印象中流动摊贩的“摆摊”有所区别。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区政府在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等因素基础上,可以划定一定的城市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增加“烟火气”。今年3月,上海开始施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新型设摊行为。

  除了北上广深这些超一线城市外,据统计,今年以来,杭州、昆明、厦门、成都、兰州等地都陆续出台相关措施,放开对路边摊、商业外摆的限制。今年5月1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设置外摆区域、个人设摊行为,明确了外摆设置条件,提出了创新设置特色点位,打造“金城”品牌项目,规范压实运营主体责任、落实设施管理要求、完善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

  要烟火气,不要“脏乱弃”

  路边摊是城市的一道“民生风景”。于消费者来说,路边摊物美价廉、方便自在,下班后呼朋唤友,吹吹城市的晚风,尝尝当地的美味,岂不快哉?于小摊贩来说,路边摊的准入门槛和摆摊成本低,为部分人的就业创业和副业增收提供了途径。因此,路边摊的开放不仅有利于恢复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更回应了民生诉求,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

  但正如有网友所担心的那样,开放路边摊虽然可以让生活更加方便,随之而来的还有食品安全是否达标、乱扔垃圾影响市容市貌、占道经营影响交通、摆摊吵闹导致扰民、夜间聚会安全保障等相关问题。“一刀切”地将路边摊全面禁止固然可以解决以上问题,但也切断了人们感受都市繁华与人间烟火的途径,对恢复城市经济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打造城市品牌形象而言并无益处。如今,相关放宽措施已经出台,接下来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具体规范、如何在城市管理和民生保障之间寻求平衡,既考验着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也对摊贩和市民的素质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允许商业外摆能够促进民生经济,能够创造就业机会,促进老百姓收入增长,同时也是活跃经济末梢循环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设置路边摊要和城市规划配合起来,划定可以摆摊的路边摊区域、对店家的外摆行为进行管理。

  “大多数城管和路边摊摊主的矛盾集中在执法过程不够人性化。”盘和林表示,对于商业外摆,不能简单给出“能”或“不能”的政策,而是要将具体的执法判断交给基层,同时将监督基层执法者的权力交还给摊主、店主、居民。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郭馨梅表示,各地出台类似规定从供求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拉动内需,带动消费,“这类供给一般是低端消费品,如鲜活农产品、工艺绝活类等即时性产品。”郭馨梅认为,相关规定的出台,为一些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经营许可证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就业增加收入,增量收入继而带动消费,反过来再继续刺激供给,搞活市场,就会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另外,相关规定的出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市场经营主体。郭馨梅表示,“在法律保护下,市场经营主体会主动发现市场痛点,灵活调整经营内容,匹配消费需求。”

  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赖阳认为,户外商业在更大空间、更大尺度上延长了人们的经济活动时间,能够充分利用空间设施,改善消费、集聚人气,这代表着新一轮的消费升级。他也谈到,户外商业除了能够带动消费之外,对于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促进创业就业、打造城市品牌都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云消费’时代,消费者更多的是为了体验其所认同或向往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当城市商业拥有更多元的业态时,会有更多人愿意走出家门,享受街头的烟火气,感受都市的繁华。”

  此外,在成本方面,郭馨梅认为,相比于商业外摆,路边摊更自由、更灵活。“个体在政府划定区域内进行摆摊,降低了本身的经营成本,对于消费者来说,更友好。”

  不过,郭馨梅提出,路边摊和商业外摆也需要一定的规则和监管,稍有放任,会带来不少问题,“如生产经营安全(涉及水、电、煤气等个体经营者)、食品质量安全、环境卫生、交通与公共安全等。”因此,“国家层面要出台相应细则进行监管,但也不能乱管。”

  赖阳也表示,“合理的规划与管理可以让城市外摆逐渐成为城市空间特色以及城市活力的一部分。”他认为,“城市对于户外商业不能放手不管,不能实行‘一刀切’,而要有序制定相应规则,实现精细化管理,平衡户外商业与城市道路畅通及城市卫生和秩序之间的关系。”赖阳建议,政府对于户外商业经营时间段、允许的经营地点要有相应规划,对于户外商业经营内容也要进行管理。

  “市场主体也要合法经营。”郭馨梅建议,市场主体要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作为供给方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政府对问题的重视程度,进而严管。而严管的后果就是消费者需求又得不到满足了。商业走到室外,走进消费者、群众中间,就能显示出它的烟火气,而烟火气对于恢复居民的消费信心非常重要。”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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