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传播网,打造中国优秀的品牌传播服务平台。品牌传播,传播品牌价值,影响成就品牌价值。用深度视角,价值资讯,传递品牌营销新模式。
顶部logo右侧广告位
您现在的位置:品牌传播网 > 质量安全 > 正文

四川:推进食品安全首次出台网格化监管新政

2016-08-25 15:30   浏览量:29778   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讯 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夯实基层监管网底,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四川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关于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四川省级层面首次出台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新政。

  《指导意见》开创性地提出构建以信息化为载体,以严格责任为基础,以社会共治为合力,以确保安全为目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清晰、信息共享、精准效能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责任网,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建立县乡村三级智慧网格

  网格化监管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具体组织实施也在基层。因此《指导意见》一并发到了区县一级,特别强调了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要以县(市、区)及以下为重点。同时,《指导意见》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名义联合发文,明确要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在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下,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这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出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确保基层网格化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指导意见》按照行政区划和事权划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确定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以县(市、区)为单元建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二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三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各村(社区)委员会为责任主体,通过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筑牢基层监管“网底”。

  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要搭建信息平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涵盖基础信息、责任划分、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应急处置、投诉举报、视频监控等多种功能,并加强与省市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本级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信息平台的对接;大力推广移动终端执法,积极推行“互联网+”先进监管模式,打造“智慧网格”,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监管、高效运行。

  构建权责明确新模式

  《指导意见》重点强调细化了各级网格的职责,要求按照“定区域、定对象、定职责、定人员、定奖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晰、分级履责、网格到户、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监管辖区和监管对象分成网格责任区和网格相对人,实现监管工作明确、量化、主动、及时、持续和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履职到位,运行高效。

  一级网格:在县(市、区)政府领导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本级网格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下级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许可有关工作;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落实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实施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及后处置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负责开展对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二级网格: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负责本级网格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网格化监管工作。各乡镇(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承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交办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核查或者初审工作,协助做好审评与认证、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广告监管、应急处置、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执法办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档案管理、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整改核实、信息报告、政策法规宣传和科普培训教育等具体工作。

  三级网格:各村(社区)委员会在上级网格指导下,通过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备案管理、信息报告、政策法规宣传、群众意见收集上报和反馈等工作任务。

  强调协同推进监督考核

  为推动“权责明晰、分级履责、网格到户、责任到人”的三级网格化监管新模式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健全运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建设,制定网格责任图、细化工作流程、编制政务手册,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培训教育、信息互通、督查考核、责任追究、AB角互补等各项制度,规范网格化工作,着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程序化、痕迹化和常态化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分享到:
65.1K

上一篇:尚作互联网+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受高度点赞
下一篇:成都高新区上市挂牌企业达115家 居西部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