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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全方位创建国家食药安全放心城市

2017-01-17 11:58   浏览量:29514   来源:

  攻坚克难 稳中求进 

  2016年,辽宁省盘锦市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制定《盘锦市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步骤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盘锦市严格落实“四有两责”,与“四个最严”要求对标看齐,市委、市政府高点定位,将食品药品安全列为一号民生,纳入“十三五”专项规划,全面开展“三品”“三城”“四级”同创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

    2017年,盘锦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第四次工作会议的重要批示、辽宁省委李希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食品安工作的更高要求,作为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根本,作为立足职能聚焦对标的新方向、新指南,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要把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到创建国家食品药品放心城市中去。盘锦市食药监局确定了7大项重点工作和21条具体措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撸起袖子加油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分步骤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方案

  2016年,盘锦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盘锦市政府下发《盘锦市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会上,盘锦市副市长潘元松、孙占明对《盘锦市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盘锦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标准与责任分解》分别进行了解读。大洼区区长代表与会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了发言,省食安办副主任王天宇对盘锦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盘锦市市长郝春荣对创建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分步骤确保放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刚性化部署

  市县乡村四级联创同步同频深入推进

    盘锦市强化组织领导,顶层推进创建工作系列活动。盘锦市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标志着盘锦市由创建省级放心城市到创建国家级安全放心城市的提档升级。“执法天剑行动”“食品药品安全两法知识竞赛”、示范单位创建对接、药品安全宣传月、食药知识科学普及宣传及现场体验等6项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系列活动全面开展。

    盘锦市强化属地监管,各县区同步推进创建工作。各县区也相继召开了推进工作会议,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洼区、盘山县两个县区开展放心城市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形成督导结果反馈材料,报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近期将联合督察室一同对两个县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盘锦市落实网底责任,各乡镇全面落实协管员工作职责。乡镇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网格员和协管员,并全面落实网格员和协管员工作经费。

    盘锦市狠抓部门落实,全面指导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盘锦相关媒体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推出了“知识竞赛启动”“天剑行动”“两法知识竞赛”等动态报道。农业、畜牧、海洋等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和食用农产品监管,全面落实高毒高害农药兽药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频次,突出重点环节专项整治,完善覆盖种养殖、收购、运输、贮藏、收割五个环节的监管制度。卫生部门强化应急储备和应急管理,开始应急演练工作。教育部门加强学校示范食堂建设,示范食堂申报率全省第一。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强化入市后管理,将市场提档升级、食品外包装生产同食品药品安全入市后监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共同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创建工作。

  靶向性打捆

  全链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

    部门落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实施党政同责,强化经费保障,制定下发了《创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部门系统管理责任,落实网格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联合下发了《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同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建立和强化“四落实”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四明确”的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标准体系、“四透明”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四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无缝”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衔接体系、“四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四到位”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支撑体系、“四可溯”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追踪体系八大体系,全方位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项目化倒逼

  全域打造食药安全城市品牌

  盘锦市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创工程,强化政府统领和部门协作,创建工作同步深入开展。开展基层执法标准化工程,全面落实快检执法经费,基层监管基础设逐步升级。

    食品药品示范创建工程,全面推广示范经验和优质产品,有效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以百姓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坚持“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稳步推进、全面推广”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百姓放心示范单位评选工作。通过监管部门遴选、考核后,对第一批评选出的40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单位向社会公布,并通过百姓认可。

    技术支撑服务保障工程,全面搭建抽检协作体系,有效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成立盘锦市检验检测中心。同时,市食安办制定了《盘锦市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管部门和检验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供给侧改革服务业3年提升工程,重点落实“明厨亮灶”管理,有效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升级。将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作为供给侧改革提升打造重点,按照区域化打造、示范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今年重点改造街区31条,基本覆盖各区县主街主路,涉及餐饮单位68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87家。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程,全面启动“执法天剑”行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去年11月9日,盘锦市全面启动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天剑行动”。通过“天剑行动”,震慑不法企业违法行为,从而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和责任意识,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工程,全面建立宣传教育平台,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逐步提升。2016年11月3日,盘锦市正式启动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举行了首届“放心杯”药品企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期间,盘锦市围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主题,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多种渠道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活动。

    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农业投入品准入规范工程,盘锦市农委正全力向国家申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城市工作。

    信用公示风险防控工程,着力解决企业自律和风险处置问题。盘锦市下一步将重点完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开展信用体系、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建设,通过各项有效体制机制的建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破解执法难题

  全面构建行刑衔接运行机制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全面提升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办案质量,盘锦市食药监局不但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还会同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盘锦市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强化了协作配合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细化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立案侦查程序及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的检验和认定程序。《意见》实施以来,盘锦市食药监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15起,其中假药案件12起,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起,端掉5个售假窝点。

    2016年,盘锦市食药监局对《盘锦市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建立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支持保障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立案侦查、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构建了从行政执法到刑事调查、司法审判和检察监督的“全部门、全链条、全环节、全过程、全封闭”全链条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通过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和司法机关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食药监管部门有效破解了执法过程受阻的难题,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持续推进

  重防、重律、重惩的监管新常态

  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后,整合后的盘锦市食药监局将“四有两责”落实到位,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新体系全面建立。县区局食品药品监管科室和监管人员占比50%以上,乡镇街道全部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小机关、大稽查、强基层、全点位、网格化体系四级贯通。

    “四个最严”践行到位,重防、重律、重惩的监管新常态持续推进。全市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材统一配送,完善校内校外、大中小幼“学”字号食品安全“护苗”体系。严把农产品第一关,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合并市直9部门组建全辽宁省首家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全部基层所建立快检实验室,实现食品药品全抽检覆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姓放心单位示范创建。市县同步开展“放心使命天剑系列行动”,精准实施行政处罚1000余件。“创新轮翼”驱动到位,敢为、先为、善为的监管新机制深度探索。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市,盘锦市食药监局在辽宁省率先提出食品、药品双创建、双放心的目标。盘山县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示范县。建立全省首家“全部门、全链条、全环节、全过程、全封闭”的行刑衔接机制。与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建立集监管、稽查、采访与监督为一体的广角型联合执法机制,成为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基层采风哨。自主研发应用“食药通”集办公监管等综合科技信息平台为一身成效斐然。“规矩治局”打造到位,知法、知纪、知能的监管新队伍稳中向前。连续3年将教育培训作为“一号工程”常抓不懈,相继开展“新机构、新职能、新队伍”岗位培训、“十题百课千时万人”全员培训和“基层人、基本功、基础课”“三基”素质提升大讲堂。在辽宁省系统首推监管执法、机关管理“双十禁令”,岗位廉政风险与行业安全风险“双险双责”常态防控。

    盘锦市食药监局2015年荣获盘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奖”,2014年、2015年连续2年获得市直文明机关荣誉称号,市局机关绩效考核连续3年位列一档,市局党组被评为优秀班子。2017年年初,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启动“天剑行动”

  对不法企业震慑有声

  2016年11月9日,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天剑行动”正式启动,本次行动历时2年,将持续到2018年10月31日。

    据悉,“天剑行动”开展后,盘锦市将每年对“四品一械”生产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药品批发、连锁企业总部等重点单位实施最少全覆盖检查1次,各区县对24000家“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一次,市局稽查支队每月汇总各区县检查中下达责令整改单位情况并实施全面抽查,区县每月检查企业数不少于1500家,市本级每月重点抽查企业数不少于144家,每组每月不少于12家。

    食品领域是“天剑行动”的执法重点,尤其是乳制品、肉制品、冷冻食品、食用油、白酒等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制售假劣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婴幼儿辅助食品,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及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等6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犯罪行为,市本级每月抽查不少于84家。

    此次行动将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惩,从重处罚;对凡是查实违法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中非法添加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存在主观故意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最高上限处罚;多次违法或者抽检不合格、整改仍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实行执法检查结果纳入“黑名单”管理。

    “天剑行动”的目的在于要打出食药监管的形象和地位,为下一轮改革打出先机,打出食药执法的气势和声威,震慑不法企业违法行为。截至2016年12月25日,“天剑行动”16个行动检查组共检查企业958家,其中食品经营企业(餐饮)748家,占注册登记的9.1%。

    2017年,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在的新起点上开篇立业,全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科学部署,用国际化视野谋划发展,用国家级平台推进建设,用更大的公众满意度和百姓获得感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全域化美丽家园、多元化幸福驿站增添助力,全面开启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新航程。(张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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