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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强化食品安全检测风险预警 建立健全五统一制度

2017-02-15 14:27   浏览量:12172   来源:

  本网讯(杜长永 颜成霞)青岛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从2012年起连续五年食品安全检测作为市办实事之一,每年安排6.5万批次的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工作,达到并超过香港标准。2016年,全市实际完成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10万批次,远超计划数量,评价性合格率达到98.8%,表明青岛市各领域、各环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青岛市食安办每年对全市6.5万批次检测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将抽检任务的80%用于监督性抽检,着力发挥抽检的“眼睛”作用,致力于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而不仅仅将抽检数据作为评价性指标使用。统一制定下达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计划,确定了分工负责、覆盖全面、重点突出、要求明确的工作目标。

  确保检测品种覆盖率。结合食品分类,在做好大宗食品和主要品种抽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检测品种,实现大类全覆盖,目前抽检品种涉及31大类食品和初级农产品。根据食品消费数量和风险因素,统计抽检基数,合理确定抽检数量,确保按比例、有重点的抽检计划。不断拓展抽检区域。在保证生产经营消费主渠道安全的基础上,将农户、养殖户、小作坊、早夜市、小超市、小卖铺、农村大集、食堂、小餐饮等全部纳入检测范围,涵盖了全市城乡从低级到高级的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实现经营业态全覆盖,确保抽检全面到位,不留死角。严格把关关键环节。我市作为食品输入型城市,许多食品要经历入市、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在掌握各类食品来源渠道基础上,突出把好入市关。在抚顺路、华中、城阳等批发市场和重要粮油批发市场实施入市查验制度,保证了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

  统一检测资源使用。在用好公共检测机构的同时,为解决检测资源不足的问题,充分利用青岛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备选库,形成以职能部门权威检测机构为龙头、企业检测室(点)为基础、社会第三方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使用格局。严格食品检测机构承检任务分配管理规定,按照“公开透明、竞争高效、规范合理、择优选用”的原则对食品检测机构分配承检任务,招标入围的承检机构第一年度第一轮检测全部选用;根据承检机构上一轮问题检出率、服务质量效率、数据汇总报送时效、准确率、复检结果一致性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本期承检机构;对生产环节问题检出率达不到4%、流通环节问题检出率达不到8%、餐饮环节达不到6%的实行末位淘汰,上述3个环节分别达不到2%、4%和3%的。

  实行末两位淘汰,被淘汰的检测机构按照顺序进入末位自然排队,等待下一次任务分配;为避免排序靠前机构拿到任务过于集中,要综合每批任务总量和考评排序等因素,按比例确定各检测机构承检任务量,排名相邻机构之间任务量比例差原则上不得高于20%。

  统一制度规范。为加强检测工作操作规范,提高客观公正性,青岛市食安办牵头对检测工作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制定了《抽检管理规定》《承检任务分配管理规定》《承检机构考核规定》《风险会商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品种分类、检测项目、抽样程序、检测要求、出具报告、抽检纪律等都作了统一要求,确保了检测公平公正性、证据完整性、程序合法性。定期召开会议,严格对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区市加强执行监督考核,对检测情况及时通报,严格落实检测计划,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统一研判预警。青岛市食安办统一组织风险分析与评估。一是建立风险会商机制。市食安办每季度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检测信息进行分析,多渠道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二是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针对消费者提出的消费安全提示和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应急检测和风险检测,并结合各监管部门和各区市的检测数据,对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及时找出风险集聚点,营造政府、业界和消费者的良性互动。三是建立风险交流机制。各级针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热点,组织开展专项抽检,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进行信息发布,提出消费警示,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

  统一结果利用。一是抽检处置情况批批曝光。在按要求公示国抽和省抽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的同时,今年开始对市抽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实施批批公示制度,加强抽检结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震慑作用。目前,全市已对抽检不合格的600多家单位给予了公开曝光。二是纳入退市管理。制定30条治理措施,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检验。凡在商场超市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三年不得入市;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

  截至目前,青岛市已对78家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实施了退市,对200多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实施了销毁。三是严打违法犯罪。根据抽检发现的线索,出重拳、严打击,2016年各级各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5184起,责令整改问题单位和业户2.1万余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369家,罚没款3255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犯罪案件6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8人,保持了对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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