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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食药安全监管“十大新突破”推进全面发展

2017-03-02 09:10   浏览量:29978   来源:

  本网讯(综合)近日,云南省召开全省食药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表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部署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洪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全省食药监管系统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6年,云南省食药监局系统提出了“一年迈大步,两年见成效,三年大跨越”的发展目标,一年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勇于应对艰巨挑战,卓越进取,积极作为,全面加强“四品一械”监管,开创了云南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实现了一年迈大步的目标。2016年是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取得了“十个方面工作的新突破”。

  监管格局实现新突破。去年云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赴总局,与毕井泉局长等总局领导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座谈,并签署《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对于国家总局和云南省均属首次。国家总局持续加大云南支持力度,批复云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资源整合试点项目17个;将昆明市、曲靖市列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并选派1名副司长到昆明市政府挂职任副市长;支持并推动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二期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投资3.5亿元,年产能6000万剂,建成后可满足我国新生儿全程接种需求。通过部省深度合作,云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有了更新更大突破。

  监管工作定位实现新突破。《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重要论述的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凸显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重大政治任务的定位高度,为实现监管事业大迈步、大发展、大跨越提供前所未有的组织领导保障。

  监管事业发展布局实现新突破。《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经云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印发全省贯彻实施。《规划》明确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期间全域空间布局及功能定位,确立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10大体系”架构(即: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行业诚信体系、人才支撑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并配套实施“10大工程”(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工程、执法规范化工程、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程、科研能力提升工程、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信息化工程、监测评价能力提升工程、应急反应能力提升工程、人才发展工程、社会共治工程),《规划》集创新性、全面性、可操作性为一体,为全面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实现新突破。省委组织部、省政府食安办、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云南省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州(市)、县政府三级分管领导《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以政府令颁布实施《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出台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全面推进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成效初显。

  监管制度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贯彻实施意见》,清理并修订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规程和制度,健全完善检查员队伍和专家库,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审评审批工作机制。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国家总局下放7项审批权限,取消9项行政审批,9项行政审批集中到省局受理办办理,下放州市局14项审批检查权限;改革食品生产许可,27大类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下放州市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新突破。纵向上继续加强与州(市)政府共建共治,先后与普洱、迪庆、曲靖等州(市)政府签署共建协议;横向上深化与相关厅局、单位联合联动,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指导意见》,与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的意见》,牵头十厅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与新华社云南分社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等。继续抓好药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明厨亮灶活动创建及验收工作,在曲靖市麒麟区、玉溪市红塔区两次召开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负总责试点工作现场会。深入开展“四品一械”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监管网络不断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基本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积极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全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及执法标识进行了统一规范。省局领导亲自带队,遴选省局业务骨干组成三个宣讲团,分赴16个州(市)进行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宣讲,基层基本业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同时,围绕“四有两责”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心系基层解难事,投入资金6415万元,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备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137套,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为367个乡镇监管所配备了“八个一”监管执法、快速检测设施设备(一套快速检测箱,一台便携式计算机,一台传真复印一体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照相机,一支录音笔,一部执法记录仪,一台便携式冰箱),并计划在今年实现全省乡镇全覆盖。

  检验检测能力实现新突破。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下达《关于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更名和加挂牌子的批复》(云编办〔2016〕50号),批复4个直属单位更名,省局所属8个直属单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现了与监管工作相衔接、相匹配的技术支撑体系架构,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认证审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尤其是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积极作为,借力提速,食品检验能力提升12.6倍,首次承担并提前超额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国抽任务。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首次通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大理、昭通、昆明、保山四州(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完成项目建设,全系统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得到充实和提高。

  助推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全面落实“放管服”决策要求,下放省局监管企业24家,全面公开“权力清单”229项、“责任清单”1730项、“负面清单”1227项,发布各类政府信用信息11万多条,全面实施食品流通和餐饮“两证合一”、化妆品生产和卫生许可“两证合一”,受理 “四品一械”许可事项134866件,不予许可1335件,待审批1779件,办结率98.6%。出台并落实《优化服务环境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34条改革举措,组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院内制剂规范研究、标准提升等重点工作,推进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为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安全基础,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监管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云南省局党组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着力点,严密组织“四风”问题、“为官不为”问题、“六个严禁”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守规矩、讲廉洁重实效蔚然成风,进一步树立了监管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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