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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开庭 其母苏银霞作为证人出庭

2017-05-27 13:20   浏览量:23605   来源:

  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于欢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午八点半,案件在山东高院第22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于欢向法庭陈述了对刑事部分提出的上诉理由。检察员、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上诉人于欢进行了讯问和发问。
于欢陈述案发时被讨债方限制了人身自由,并对他和他母亲进行了侮辱谩骂。
  上诉人于欢:杜志浩用手打我耳光,李忠踢我小腿,杜志浩把我的鞋脱下来往我母亲嘴边捂,让我妈闻。
  检察员:捂到你母亲脸上了吗?
  于欢:贴到了。
  检察员:这些人还实施过其他行为吗?
  于欢:杜志浩脱裤子对着我和我母亲、马某、张某露下体。
  据于欢陈述,于欢在案发当天受到了催债人的殴打,并对他母亲进行侮辱,向于欢母亲肩部弹烟头,不让他和母亲自由离开接待室。
  于欢还陈述,民警离开接待室后,讨债人员要求他坐下,他没坐,对方对他进行了殴打。庭审过程中,检察员和辩护人均出示了有关证据,于欢的 母亲苏银霞以及参与讨债的杜建岗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目前庭审还在进行中,下午将进行法庭辩论、上诉人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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