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4 14:57 浏览量:25648 来源:
本报讯 (记者罗晨)6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发布消息,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122家企业在进口食品方面曾出现不良记录。质检总局将对这些企业严格监管,并于近日公布详细信息。
这122家出现不良记录的企业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46家、境外生产企业36家、境外出口商40家。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进一步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质检总局决定对上述122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被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进口食品质量,待满足《细则》规定的“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可按规定从名单中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