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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金堂县查处违法网络商家

2022-03-09 15:41   浏览量:12974   来源:品牌传播网

  中国食品报四川报道 阿里1688电子商务平台作为在线信息发布及交易平台,在为企业间的贸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同时,普通消费者也可以在该平台注册下单购买商品。在“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监测掌握线索,于2021年11月15日依法对金堂县某宠物服饰厂阿里1688平台网店进行检查。发现该网店销售的“xxxx宠物服装”商品页面中宣称“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宠物服饰应属于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网店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立案进行调查,该网店于2009年5月20日在阿里1688平台开设,自行对店铺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商品发布。2017年1月,该网店发布商品“xxxx宠物服装”,并在该商品页面宣称“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2017年3月15日起,该店在阿里1688平台销售给普通消费者6件“xxxx宠物服装”商品,销售额292元,违法所得154元。

  该网站在阿里1688网络购物平台销售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行为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应依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收于该网店侵权销售商品数量少,未收到人身、财产受损报告。2022年1月26日,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做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4元,处以违法所得6倍的罚款924元,罚没款合计1078元。

  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网络消费具有参与交易主体多样化、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性等特点。《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实施的细化性规章,二者组成了网络消费交易规则的“国法”。这个“国法”规则的出台,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最大程度地束缚了商家的“家法游戏规则”,是健康网络消费市场的有力维护。该网店在阿里1688平台开设的网店商品页面公然宣称“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是典型的网络商家的“家法”逾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法”的行为。通过案件查处维护了网络商品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国法”威严。(黄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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